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《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有关规定,我局决定以竞价方式对一批暂扣物品公开对外处置(资源化回收利用),现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:
2、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价: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。
竞买申请人在现场竞买报名时对处置的物品进行现场查勘,现场领取、填写竞买报价单。
1、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,请提供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复印件(要加盖单位行政印章)。
2、截止报名后,根据竞买申请人的竞价情况,选取最高竞价的为回收承包单位,若有相同竞价的,以抽签方式决定回收承包单位。